为更好地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确保全市基准地价成果符合市场运行的实际,强化政府对城市土地市场的管理和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根据有关规定,武汉市于近日启动了新一轮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武汉市于2000年首次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2004年9月与2007年6月分别进行了两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其中第二次更新成果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至今。此次更新工作的范围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土地,含市辖的7个城区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行政辖区。并将重点采取三个相结合,确保更新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现状与规划预期相结合。综合审视城市规划导向下的土地增值潜力,把握土地现状与规划预期相结合的原则,对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更新。
二是延续性与创新性相结合。既要尊重己发生的土地价格,在保持基准地价延续性的同时,也要着眼未来,把握政策趋势,并运用先进技术手段,以创新性思维开展新时期下地价更新研究的积极探索。
三是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结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程,充分利用武汉市现有的基础空间数据集成,使成果客观、合理,并具有实用性和预测性。
根据工作安排,预计将于2010年年底完成更新工作,成果于2011年初上报获批后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