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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作部省协议在京签定
  发布时间:2010-05-20  来源: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阅读次数:0  【字体:   

  5月19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在北京举行了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作部省协议签字仪式。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以及国家确定首批开展示范工作的10个省(区)的人民政府代表共同出席了签字仪式。副省长张通代表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席并代表示范省发言。

  张少春副部长、贠小苏副部长分别致词。两位领导对我国国土整治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和创造的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着重阐述了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示范省份务必将示范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大力协同、密切配合,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具体措施,切实抓好示范建设工作。

  根据协议,2010年到2012年3年内,我省将在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鄂东城乡统筹示范区、鄂北特色农业示范区内13个县(市、区)开展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整治总规模352.2万亩,建设基本农田226.7万亩,整治村庄腾地2.4万亩,新增耕地10.5万亩,提高粮食产能6.1亿公斤。示范区建设总资金61.24亿元,由中央和湖北省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0亿元,省财政投入不少于31.24亿元。

  协议还明确,对示范区建设效果突出,资金使用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应给予后续支持项目和资金。对示范区建设未按计划进度实施、未完成预定任务目标或资金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违规违纪的,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将追缴上年度中央政府已下达的资金、核减或停拨本年度中央政府预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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