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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协调会在武汉召开
  发布时间:2008-03-28  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1月24日,湖北省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协调会在武汉召开。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广电局等单位联络员参加了协调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翟天山、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杜云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翟天山同志指出,干部管理要走“教育在先,纪律在后”的道路,要把县(市、区)、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计划,把强化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作为提高基层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方式,要把普及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作为农村基层组织“三级联创”工作中的重要内容,突出抓住当前干部工作中一些倾向性问题,在处理好国土资源与经济发展关系上下功夫,探索新路子,取得新突破。

  杜云生厅长指出,目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任务艰巨,面临的矛盾问题也比较突出。中央六部委组织这样的一次大规模的县(市、区)、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时的。他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全省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集中培训工作方案,细化宣传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采取不定期联席会、工作简报等形式向省直其它单位通报培训活动的进展情况。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现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明显增强,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国土资源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和国土资源信访件明显下降的目标。

  会议讨论通过了《湖北省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对我省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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