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处 处长:邬晓波
组织落实全省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编制全省性及区域性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质勘查、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规划;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审核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专项规划和市(州)、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进行预审;参与审核报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的综合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