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可事项名称 | 使用国有土地许可 | ||||
| 许可事项编码 | HBXK13-01-0 | ||||
| 省直管理部门 | 省国土资源厅 |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4、《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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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1、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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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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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办理时限 | 1、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2、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在收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申请资料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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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依据 | 无 | ||||
| 收费标准(元) | 不收费 | ||||
| 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及样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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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 | |||||
| 实施机关 |
责任部门: 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 工作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12号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时间 联系方式: 电话:027-87276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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